

作为一名在股市财经领域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我见过太多公司为了上市各显神通,但像麒麟信安这样,在IPO前夕被第一大客户追讨2370万虚高价款,却能瞒过监管和三家中介机构成功上市,事后三年才被“秋后算账”的案例,依然让我深感震惊。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信息披露违规,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当前科创板乃至整个A股IPO生态中一些深层次的、令人担忧的漏洞。
今天,我就带大家深入剖析这起“瞒报门”,看看光鲜的“国产操作系统第一股”招牌下,藏着怎样的资本游戏。

一、事件核心:一份被刻意隐藏的《整改通知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2月10日发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事件脉络清晰得令人咋舌。时间回到2022年5月,当时正在冲刺科创板上市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其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A1单位”的一封《整改通知函》。函件明确指出,麒麟信安向其销售的合同总额5940.24万元的产品,总价虚高了整整2370.04万元,并要求麒麟信安限期退回这笔虚高价款。
* 我的独家揭秘: 这个“A1单位”绝非普通客户。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麒麟信安对A1单位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44.23%、44.52%和42.65%。这意味着,公司近一半的收入维系在这单一客户身上。客户发函直指合同价格“虚高”,这不仅是追回款项的问题,更是对公司销售模式、定价公允性甚至收入真实性的致命质疑。在IPO审核的敏感期,这无异于一颗随时会引爆的“核弹”。
然而,麒麟信安在收到函件后,选择了沉默。它没有按照规则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这一重大事项,也未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操作还在后面。2022年8月,或许是听到了风声,上交所发出了针对性问询函,要求中介机构核查此事。面对监管的直接问询,麒麟信安竟然在回复中声称“未收到《整改通知函》”。而一路护航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在未向A1单位进行任何核实的情况下,也齐刷刷地在核查意见中采信了发行人的说法,得出了与事实完全不符的结论。
* 我的独家分析: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疏忽”可以解释的了。从5月收到函件,到8月被问询,中间有三个月的时间。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评估影响、商讨对策。他们最终选择的“瞒报”和“谎报”,显示出一种极其恶劣的主观故意。这背后是一种赌徒心态:赌上市流程即将走完,监管不会深究;赌客户关系能私下摆平,退款可以事后处理。他们把上市当成了终极目标,而将信息披露的底线和对投资者的诚信抛诸脑后。

二、财务透视:高度依赖下的业绩“变脸”与持续亏损
抛开这起违规事件,单看麒麟信安上市后的业绩表现,也足以让投资者心寒。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风光上市,被誉为“国产操作系统第一股”,首日涨幅超过212%。然而,上市即巅峰,之后便是一路下滑。
上市后的第一份年报(2023年)就上演了“大变脸”:营业收入1.63亿元,同比暴跌59.18%;归母净利润从2022年的盈利1.29亿元,转为亏损3011.83万元。公司解释主要原因是国防行业客户采购放缓。而根据最新业绩预告,2025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约3.1亿元,同比增长8.25%,但归母净利润预计亏损高达5700万元。增收不增利,亏损持续扩大。
* 我的独家观点: 这恰恰印证了其IPO阶段客户高度集中带来的巨大风险。当近半营收依赖的单一客户(很可能就是A1单位或其关联方)的业务节奏或合作关系出现波动,公司的业绩便毫无招架之力,瞬间“裸泳”。2022年5月的那封整改函,已经提前预警了这种客户依赖的脆弱性和合作中的潜在摩擦,但公司为了顺利上市,选择了隐瞒。如今业绩的惨淡,不过是风险滞后暴露的必然结果。投资者当初基于看似亮丽的申报期财报做出的投资决策,其基础信息本身就是不完整、有重大缺陷的。
三、监管“秋后算账”:公开谴责与警示背后的执法逻辑
时隔三年多,上交所的罚单终于落地。对麒麟信安公司本身、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杨涛、时任总经理刘文清、时任财务负责人苏海军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对中泰证券的两位保荐代表人、天职国际的三位签字会计师、启元律所的三位签字律师,均予以“监管警示”。
* 我的独家解读: 很多人觉得,相比公司上市募资超9亿、中介机构赚取数千万费用的“收益”,这样的处罚力度太轻,特别是对中介机构仅是“警示”。但这恰恰体现了当前监管的执法逻辑和难点。首先,监管认定此事的性质是“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而非“欺诈上市”。核心区别在于,退款发生在2023年(上市后),监管未直接认定其申报期(2019-2021)的收入数据本身是虚假的,而是认定其隐瞒了可能影响收入确认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事件。其次,“公开谴责”已是交易所层面顶格的自律监管措施,其威慑力在于对公司和责任人市场声誉的永久性损害,并影响后续资本运作。最后,对中介机构的“警示”,是建立在认定其“未勤勉尽责”、“核查依据不充分”而非“共谋造假”的基础上。这起处罚最大的意义在于释放了“终身追责”的明确信号。无论过去多久,IPO过程中的瑕疵一旦被发现,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要被追溯问责。这正在倒逼整个投行生态从“冲规模、抢进度”向“重质量、控风险”艰难转型。

四、中介机构“躺平”:利益捆绑下的“看门人”失职
本次事件中,三家中介机构的集体“失明”是另一大焦点。保荐人、会计师、律师,本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看门人”,为何会同时选择“躺平”?
* 我的独家揭秘: 这背后是深刻的利益捆绑机制。IPO项目的中介费用与项目成功上市紧密挂钩。项目一旦受阻,中介机构不仅前期投入的人力物力打水漂,巨额服务费也可能泡汤。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使得中介机构在本质上与发行人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其独立性面临严峻考验。当发行人有意隐瞒时,中介机构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量,往往缺乏动力去“刨根问底”,甚至可能主动或被动地配合“粉饰”。另一方面,行业竞争激烈,项目饱和,为了赶进度、保发行,一些核查流程流于形式,变成了依赖发行人提供材料的“纸面作业”。问询函中要求核查客户函件,最直接的核查程序就是向客户发函或访谈确认。但中介机构却仅仅询问了发行人,便采信了其“未收到”的说法,这种核查的惰性和无效性,暴露了执业质量的低下。
* 我的独家分析: “看门人”的失职,其危害比发行人单方面的造假更大。因为它破坏了资本市场赖以生存的信赖基础——专业中介机构的背书。投资者普遍认为,经过保荐机构保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把关的公司,其信息披露是可信的。麒麟信安案例显示,这种信赖有时是多么脆弱。要改变这一现状,除了监管的“终身追责”威慑,更需要从收费模式、执业理念、行业文化上进行根本性改革,真正让“看门人”的收益与项目长期质量、而非仅仅与上市成功与否挂钩。
五、投资者之殇:市值蒸发超70亿的残酷现实
任何违规的代价,最终都会反映在股价上,由广大投资者买单。麒麟信安上市首日收盘价215.2元,总市值113.72亿元。而截至2026年2月中旬,其股价已跌至40元左右,市值仅剩约42亿元。这意味着上市以来,市值蒸发了超过70亿元,跌幅超过80%!
* 我的独家观点: 这70多亿的财富毁灭,有多少是源于公司基本面变化,又有多少是源于IPO阶段信息不透明所埋下的“雷”?当初以高价买入的投资者,不仅是承受了行业波动和公司经营不善的损失,更是在为一场不诚信的上市游戏付出代价。此事件也给所有投资者上了一堂深刻的风险教育课:对于客户高度集中、特别是依赖特定行业大客户的公司,必须保持十二分的警惕。要穿透其靓丽的增长数据,审视其商业模式的独立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不能盲目信任中介机构的招牌,要意识到即使在最严格的审核制度下,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依然存在。
六、市场启示录:注册制下的信任基石如何筑牢?
麒麟信安“瞒报门”发生在科创板,这是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注册制的核心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要求发行人“讲清楚”,中介机构“核清楚”,投资者“想清楚”。但这起事件暴露出,在实践层面,“讲清楚”和“核清楚”的环节都可能出现严重偏差。
* 我的独家总结与建议:
1. 对监管层: “零容忍”不能只停留在口号。对于麒麟信安这类主观恶意明显的隐瞒行为,除了自律监管措施,应积极研究并推动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追责的衔接。要让违规者真正感到“痛”,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应进一步优化审核问询机制,对于客户、供应商的核查,应鼓励甚至强制要求更多的独立第三方验证程序。
2. 对中介机构: “躺平”时代已经结束,“终身追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已经高悬。各机构必须彻底扭转“重承揽、轻承做”的风气,建立与注册制要求相匹配的、更加审慎和扎实的尽调内核体系。签字人员必须对自己的专业意见负起历史责任。
3. 对发行人: 诚信是上市公司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任何试图通过隐瞒、欺骗闯关上市的行为,最终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麒麟信安如今面临的声誉危机、监管处罚和股价低迷,就是最生动的反面教材。企业应树立长期主义价值观,上市只是起点,而非终点。
4. 对投资者: 要提升自身的财务知识和信息鉴别能力。对于财报,不仅要看数字,更要看数字背后的业务逻辑和潜在风险。对于存在异常客户关系、复杂交易的公司,要多一分质疑,少一分盲从。用脚投票,远离不诚信的企业。
麒麟信安的故事,是一面值得整个市场久久凝视的镜子。它照出的问题,关乎规则,关乎利益,更关乎良心。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融资功能的实现,但更离不开公平、公正、公开的信任基石。
这起“瞒报门”被揭开并受到惩处,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我们的市场正在努力地自我净化。但前路依然漫长,需要监管的铁腕、中介的觉醒、发行人的自律和投资者的成熟共同推动。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期待一个更加健康、更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未来。
(全文完)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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